死人倒是有,四个,悬于房梁。
死状可怖,一个半条腿焚成焦炭,一个被剥了皮,一个肠子被抽,一个心脏和眼睛被剜。
地上被血染成了大片的黑色,还有各种零碎及一张完整的人皮。
酷刑自古有之,具名不下数十种。
一为点天灯。
在犯人身上抹上猪油,引火点燃。
猪油性温,不似火油那般猛烈,如同点灯。
犯人需长时间承受煅烧之苦,最后死亡多是哀嚎力竭而死。
二为剥皮。
剥的时候从犯人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手艺高超者能剥下一张完完整整的人皮。
三为抽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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