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甚至听闻,你对我们这一桩婚约,不是很满意。
可以,等你好了,想要解除婚约,我随时奉陪!
但现在,你病倒了,你还是我的未婚妻!
我秦家是要脸面的,我秦朗也断然不会抛弃自己病重的未婚妻!
不必客气,就当是替我做一些宣扬名声的事情好了!”
真的吗?
洛轻语扪心自问,秦朗真的是这样想的吗?
用千年的天山雪莲,用自己血液当做宣扬好名声的本钱?
天底下,哪有这么奢侈的本钱?
哪里又有这种明知道会亏得血本无归却义无反顾的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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