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虽然说是三司会审,但司法之事,都察院这个监察机构,通常只负责监督工作,保证审讯过程当中法司官员没有不当举措。

        真正干活的,都是主审的刑部和慎刑的大理寺。

        正因于此,三法司之间,大理寺和刑部往来比较密切,关系也不错。

        通常来说,如果是平常的重案,一般由刑部负责审讯判决,由大理寺复核案情确认刑罚判决。

        如果需要三司复审,才会由大理寺主持,都察院从旁监督。

        不过从品秩地位而言,大理寺卿这个职位,还是很尴尬的。

        简单而言,就是不上不下的。

        刑部尚书是刑部宰首,正二品的朝堂公卿。

        都察院左都御史,大明监察体系的一把手,称“总宪大人”,同样是正二品!

        偏偏大理寺卿自大明开国初设时,只有正五品,到了后面才升任正三品。

        要说尊贵吧,按照朝廷的典制,大理寺卿属于九卿之一,应该是朝堂当中的一方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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