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裁决认为,黑腾1郎所犯之罪,不适用于南华现行法律,即便是苦牢的判决,也不足以惩罚他所犯得罪。
所以,经大法官团商议,高法会议申请,朕!批准高法十6决议,对海盗实施特别刑罚,所有海盗,施以轮刑!”刘1鸣拿过发言稿,略微改了改。
轮刑,就是把1个人绑在轮椅上,然后用锤子或者棒子1类的工具敲碎骨头。
整个过程会持续1天甚至数天,有时候4肢和头骨被敲坏碎了,还能苟延残喘好几天才会闭气。
而这,是大法官们在英国的刑罚上找出来的。
首先,凌迟被刘1鸣否决了——大厅广众,人太多,太血腥。
其次,炮烙被否决了——死的太快,而且这个方式和纣王搭边——在思想解放之前,纣王是不折不扣的昏君。之后有1定争论,我不懂。
“轮刑?”
“什么刑?”
“没听说过,还是凌迟吧!我弟弟在海洋学院学习,必须得让这群海盗知道厉害!”
“我姐夫就在船上,我相信陛下会还我们家1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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