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笑了?”维奇看着陈嘉名弯弯的笑眼,不自觉说道,他伸手摸摸陈嘉名的嘴角,“真好看。”
陈嘉名拍掉维奇的手,他独身起码十年了,来到沽岛,就没人说过他好看,他都觉得自己邋里邋遢,不修边幅。
“衣服裤子都短了,但没办法,将就吧。”陈嘉名扯扯维奇的袖子,又拿起毛巾替他擦头发,那头金色的发,柔顺又亮泽,陈嘉名忍不住一直又摸又揉。
“你们血族的头发,都是这样的吗?”陈嘉名对维奇的头发爱不释手,凑近,茉莉花香味的洗发水真好闻。
维奇垂着头,没有马上回答,他闭着眼,享受着从头部传来的舒适感。维奇心里滋生了一些小情绪:陈嘉名没见过蓝色的眼睛,所以很喜欢。可要是他再看到血族其他的蓝眼睛和金头发,会不会就不喜欢他了?
维奇起身,站在一旁,陈嘉名不明,情绪又怎么不对了,他又别扭起来。
“是不是饿了?”陈嘉名拉起维奇的双手放在膝盖上。
维奇的双手像触电一般,传到全身,他蹲下身子,仰着头看着陈嘉名,“阿名,我眼睛好看吗?”
陈嘉名虽是不解,但还是点点头。
“那我头发好看吗?”维奇又问,“嘴巴呢,鼻子呢,耳朵呢?”
“你在跟我炫耀是吧?”陈嘉名终于懂了,原来血族和人类不一样的地方是:他们更在乎美丽的外表,这样看来,维奇真像一只公孔雀,漂亮又自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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