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毅将方大状的文章发到了网上,用的是自己的账号,但署名是方大状。

        当然,发上来的时候配有民法典,律师法,以及多部法律的检索,就是要让大家都明白,法律对于这种行为并没有禁止。

        很快,文章就破很多人看到了。

        一些之前都觉得有点疑惑的人这下明白了,什么浪费司法资源,什么违法,好像那些人说了半天都没有说具体什么违法。

        这也是现在网上很多的通病。

        遇到什么事就跳出来说你这违法,但你要问他具体哪里违法,涉及到什么法律,多少条,那人家就会给你来一句,我是你爹啊,你自己不会去查吗,都随便一查就能查到。

        然后你就:“???”

        结果现在,人家大佬明明白白的说了,不违法!

        那行了,你要反驳,总得拿出点干货来,究竟哪条法律规定不能这么做。

        之前一直在带节奏的人现在不说话了,要么就在那里胡言乱语,反正对方就是违法了,至于为什么违法,那你们自己去看,这都要我说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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