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方大状给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建议,媛姐也知道了,原来离婚之后,以及同居之时的暴力,也可以算是家庭暴力范畴,也可以申请保护令!

        她一下子想到了自己那个同学!

        也算是自己的好友吧,曾经找了个男朋友,年轻嘛,就是喜欢痞帅痞帅的坏男人。

        这真的没辙,包括她媛姐自己,年轻时候也喜欢这样的男人......

        当然,男人也喜欢和坏坏的女人一起,只不过男人们的心里很清楚,什么样的女孩可以结婚,什么样的女孩只可以玩玩。

        女追男隔层纱,再加上身材长相也还说的过去,那自然很快就在一起了。

        完了就是自然而然的同居。

        这个社会现在对于同居的看法是两极分化的。

        一部分人觉得同居之后,那其实就是二婚,因为和结婚之间就差那个结婚证。

        再次申明,不管男女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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