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因为对面是宠物狗,所以看起来会很麻烦。

        但其实没有那么麻烦。

        方大状这会儿等着里面立案,就开始给周毅举例子了。

        “你看啊周毅,张三买了一块几十斤的黄金,很大个头,大块的黄金,然后呢,在路边的时候一个不小心,这黄金甩了出去。”

        然后有车来过正好撞上,车辆受损,那你说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张三的人需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呢?

        就是法盲也知道,这张三肯定跑不了,甭管你是故意还是过失,你的行为都跟车辆受损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那就必须承担责任。

        “那么好,我们把黄金换成宠物,宠物也是主人的财产,但是宠物有个特点,什么特点呢,宠物会自己跑,所以出门在外,需要用绳子牵着。”

        “而宠物没有被牵引,突然窜出来,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作为狗主人,其本身是应当能预料到自己的狗会窜出去,但是却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没有去管,所以导致了这个结果。”

        “那么,其就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周毅感觉自己好像懂了,但又好像没懂,不过没关系,反正有方大状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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