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贯以为无意义的生气是没用的,诽谤罪,除了转发五百次,还有浏览次数五千次,唔,这视频热度蛮高的嘛,这么点时间都已经几万播放量了……”
“正好,咱就在法院门口呢,给她弄个惊喜,你搜证据,我提诉讼,有的人啊,她不进去感受一下,她都不知道害怕的。”
嗯……嗯?
听到那句“如果生气有用,那还要法律干嘛”的时候周毅莫名感觉,踏马的最近这话好像听到了不少!
尤其是从方大状嘴里云淡风轻地说出来,动不动就是:如果xx有用的话,那还要法律干嘛。
反正他后面必定跟着法律……
但是老感觉哪里不对,方大状明明说他是民诉律师,精通合同婚姻等等一系列的民商法,但是却张嘴闭嘴就说要把人送进去……
他周毅是读书少,但是他分得清什么叫民法,什么叫刑法的!
“诶不对,方大状,诽谤罪,要把对方送进去,我们不是应该去报警吗?为什么要去法院起诉,起诉那不是名誉什么的……”
方大状转过身来看着周毅道:“教你一下,诽谤呢属于自诉案件,知道吧,叫做‘告诉才处理’,也就是说,你想让她蹲几天,你得亲自来法院起诉才行。”
唔……周毅恍然大悟,居然还有这样的,确实是他读书少了。
但是方大状,还是那个问题,你对刑诉有点熟悉的过分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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