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一个人能打还是没有太大的用处。

        事实上,这种类似的论调在以前就有过不少,你不让企业赚钱,企业发展不下去,那我们国家经济就没办法发展。

        行外人可能不知道,但是系统学过法律的法学生肯定比较清楚我们劳动法的实际情况。

        劳动法这个东西,就我们经常说的,什么n+1赔偿,什么没有劳动合同双倍之类的规定,相对应的法叫什么,叫劳动合同法!

        其本身调整的就是一整个劳动合同关系。

        那么鲜有人知,我们最早的一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那情况可是让很多没经历过事情的年轻人目瞪口呆的。

        那就是,很多的企业主,经济学家等等好多人,都认为,这个劳动合同法,它是一个“恶法”。

        是不是觉得匪夷所思呢,是不是觉得这怎么可能呢?

        但这就是现实,第一部劳动合同法是07年年底由全国高官会审议通过,08年元旦开始实施,当时很多经济学家都站出来直接炮轰!

        这部法律提高企业的用人成本,表面上看是保护劳动者权益,但实际上让很多资本家减少了再投资扩张的意愿,变相地减少了就业的岗位,其实是双输。

        甚至有经济学家大佬说,这法律的出台让我们国家损失了几十万亿,让很多工厂跑去了国外,以及什么把经济搞坏了咋办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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