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呢,如果我们把这个问题转化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犯罪的问题,就有办法将自诉转化为公诉!”
方大状开始了他的解释,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并不是犯罪,但是呢,如果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犯罪,那就要以犯罪论处,这一点,我们的法律有着明确规定。
然后呢需要明确另一点,诽谤罪是不是犯罪,当然是了啊,它告诉才处理的规定和是否犯罪没有关系,它就是犯罪!
那么关键部分来了,冒用他人信息进行犯罪的,以犯罪论处,好了,既然诽谤罪是犯罪,那对方冒用老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犯罪,那肯定是构成犯罪的。
到了这个时候,被害人是谁,被害人是那几位老人,他们的身份信息被冒用,而且造成了严重后果——也就是犯罪,他们去报案,那就是公诉案件,就必须给他们一个交代!
这里面存在着多个法律关系,以周毅和方大状的本事,通过法律只能找到老人,尽管对方是老人,但该起诉还是得起诉!
这是法律规定必须要走的程序,走完了这个程序,接下来就是老人证明他没有发表那些言论,这需要人家自己证明嘛?
不需要啊,人家去报警,这时候就是相关部门介入的时候。
至于说检察机关直接将诽谤案件由自诉转为公诉,那是有可能的,但是可能性太低了,没有形成巨大的舆论热点,没有对网络秩序造成破坏,那基本上是不会转的。
周毅听的眼睛开始冒蚊香圈了,下意识地说道:“那这对那几位老人不公平啊。”
这确实是很重要的一点,将心比心,你好端端的哪天突然被人提起了刑事自诉,一个不留神就得去坐牢,那你会是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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