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很多人在之前不太理解这句话,但是在看了这次的辩论之后,有了一些理解。
事实,首先你得把事实说清楚,然后,这个事实适用哪一条法律,以及为什么适用这条法律,你都得将这些说清楚。
终于,审判长宣布休庭,方大状开始喝水,只是媛姐等人分明看到,方大状脸上很是不爽。
互联网庭审,影响发挥,看不到对面那个真人,方大状感觉自己的战斗力能下降一半多。
半个小时后,审判长回来了,当庭宣判!
这案子影响确实很大,但是……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确实没那么难。
奇异公司侵权,赔偿原告相应损失,这部分赔的其实不多,因为都是按照开会员时候所花的钱来确定的。
大头其实是在公证费上面!
这是周毅支出的大头,足足一千五百元,同样也是由奇异公司承担。
一共是六个案子,并不会挨个宣读判决,因为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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