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毅坐稳了,方大状还是那个方大状,没错。

        “所以今天你要咨询个啥事啊?”

        周毅赶紧将之前楚蓝的事说了一下,临了才道:“方大状,这个故意毁坏财物罪我是知道的,五千块以上就是数额较大,够得上进去了。”

        “但这个门锁怎么算呢,报警了感觉效果也不大。”

        寻衅滋事确实很不错,但……不错归不错,现实中真的很少会因为这样的行为直接定寻衅滋事。

        这个名头基本上都是用在另一个方面,一个不方便说的方面。

        “让你在平时认真点你不认真,你是不是忘了我之前说过的,在刑法中,三,是一个神秘的数字。”

        “很多的罪名都和三次有关,比如你之前把那个……偷外卖那个送进去的盗窃罪,所以你咋就忘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同样也可以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周毅闻言愣了愣,方大状好像真的说过。

        不过仔细想来,好像不只是刑法,民法里面三都是一个神秘的数字。

        “所以,只要我把证据都固定好,他敢来三次,那就可以直接报警抓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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