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将他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沟通的通话记录给周毅听过,周毅当时听得就感觉有点冒火了。
说什么重大疾病是在合同里有规定的,必须达到什么标准。
袁建华这里是说他胸主动脉有问题,而要想达到重大疾病的标准,必须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
但实际上呢,袁建华的手术使用的是微创手术。
做过手术的都知道,肯定是微创手术的术后效果更好。
结果就因为这个,被拒赔了,没有开胸开腹部之类的治疗方式,所以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拒赔。
所以周毅都打电话和对方理论过,但是没办法,对方只是一句话,合同就是那么规定的,一切按合同执行。
是,按照正常来说,那合同约定了一切都得按合同来,但合同如果本身都有问题呢?
这年头的霸王条款可是不少的!
所以现在没办法,一方面向银保监会投诉,一方面,周毅已经打算走法律途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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