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的亲生父母就不一样了,他们有自己的人际关系,有自己的工作,就算有一点犯罪记录,对他们的打击也很大。
最后恨恨的离开了,因为觉得自己受到威胁了,心中很不甘心,最后虽然没有索要到巨额的赔偿费,但是仍然以拐卖罪控告了大治和信代。
大治也承认,自己确实没有让孩子的父母同意,直接把孩子抱走了,同意认罪,只不过他抱走孩子,是因为,他以为孩子是别人不要的。
毕竟他抱走玲的那几天,根本就没有见到玲的家人。
大治想的很简单,根本就没有想那么多,他就是看到有一个孩子孤零零的呆在那里,根本就没有人管,觉得可怜,觉得她还不如跟着他们离开呢。
但是夏至这边调查之后才知道,大治抱走孩子之后,孩子的父母根本就不知道。
毕竟他们把孩子忘记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也幸亏玲已经能走能跑,甚至能打开冰箱了,要不然,等到他们想起来的时候,说不定孩子早已经饿死了。
夏至也不清楚他们到底是什么时候发现孩子不见的,但是等到他们去报警,说自己女儿不见的时候,已经过去一个多星期了。
根本就不知道这对父母是早早的就发现了,但是一点也不以为意,最后被旁人催着报警,还是这个时候才发现,赶紧去报警。
不过这件事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根本没有一点做父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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