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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六下午接近傍晚的时候,周雨终于从工作里得到了临时赦免。他给罗彬瀚发了条消息,还在外头晃悠的罗彬瀚便买了点果蔬与易保存的食品上门探望。他有一肚子话准备跟周雨谈谈,从“枪花”的店主到罗嘉扬的麻烦,可当他真正走进客厅,放下手里拎着的袋子时,脱口而出的却是他中午刚碰见的人物。

        “你还记得石颀吗?”他问道,“一个不爱说话的女生?”

        周雨正坐在沙发上研究他戴着的手套。这副新手套和他原先戴的款式基本相同,但整体颜色稍浅,想必是放在实验室里替换使用的。他一听见罗彬瀚问他,脸上便露出思索的神情。罗彬瀚以为他是不记得了——不记得倒也正常,周雨在班里是以好成绩的隐形人而著称的,不跟人交恶也不跟人交好——结果仅仅是十几秒后他却说:“是高中的那个石颀吗?”

        “你还记得她?”

        “毕竟同班了三年,记得很正常吧。”

        “难道你还记得每一个高中同学?”

        周雨又想了一想。“不是全部,”他说,“大部分都记得吧。”

        “你有这么喜欢他们吗?”罗彬瀚质疑道,“你平时都不怎么和人说话。”

        “这和喜欢没关系吧?既然是在一个班里,自然而然就记住了。”

        罗彬瀚饶有兴趣地望着他。尽管他和周雨认识了这么久,却仍然不能彻底全面地了解一个人。在毕业十年之后,罗彬瀚自己已经叫不出几个名字了,尤其是那些个性不太活跃,毕业后的社会关系又与他脱离的。而周雨,即便所有人都觉得他不爱管闲事,反倒把这些无关紧要的姓名给记住了。不过他也立刻想到,导致这种结果的另一重因素是,周雨的社会关系很简单,没准两三年都不会认识几个新朋友,而他却总有一大堆亲戚、同事、客户、找他办事的人与他要求着办事的人,光是能记住这些人的姓氏而不在第一时间叫错就已很叫人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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