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它吃得太好了。”罗彬瀚忍不住对周雨说,完全忘记了他们之前正在进行的话题,“这玩意儿看上去已经像只飞猪了。”

        铁钩报复性地啄了一下他的手指。它多半是从他的语气里品尝出了恶意。罗彬瀚并不在乎这点小小的攻击,他可是曾经面对过一只因为失去心爱戒指而狂怒的毒蜥蜴。相反他继续戳着鹦鹉绒毛柔软的腹部,恐吓它将因为过度享乐而在死后堕入地狱。一只鹦鹉绝不应该比它的主人吃得更好,罗彬瀚向它严正警告,如果一只鹦鹉的主人是个绝望的厨房杀手,吃生食的鹦鹉更应该虔诚苦修,每天只喝几滴露水,吃最少的米和谷壳为生,因为仆从所享受的乐趣绝不该越过它的主人。他尚未颁完他针对虎皮鹦鹉的十大戒律,铁钩已向他展开双翅,大喊着:“MAYDAY!MAYDAY!”

        它的呼救唤来了周雨的帮助。而且或许是受到罗彬瀚刚才布道的影响,周雨决意亲自来做一顿午饭。罗彬瀚顿时收敛了笑容,连声说他们大可不必费这个麻烦。在离开故土这么久以后,他对故乡的外卖真是想念不尽,就是连吃一年也绝不厌烦。周雨淡淡地提出那是极不健康的,而且尽管他不是那么精通厨艺,事实上也完全可以做出一顿普通的、足以令人入口的午饭。毕竟他已独自生活了许多年——准确来说是独自生活而靠食堂为生了许多年,罗彬瀚忍住没给他做补充。

        “啊对对对,”罗彬瀚说,“但是你确定你要做吗?我是说,就,你有整整一天不用上班,还要亲自做饭?这合理吗?这难道不浪费吗?”

        没有证据能说明周雨对此感到不满意,或者非常想通过一次巨大的成功来重新证明自我。他只是平静且极有把握地说:“最多不过十分钟的事情而已,没有关系。”

        罗彬瀚缓缓地把鹦鹉从膝盖上移开。他突然意识到那封冒名的邮件是件如此异常而危险的紧急事件,足以压过当前他要面对的其他一切困难,为此他应当立刻行动起来,去调查清楚是谁居心叵测地叫来罗骄天。于是他一个打挺就从沙发上蹦起来,十万火急地告诉周雨他不能留下来吃午饭了,因为他急着赶去自己家里质问荆璜有什么阴谋诡计。

        “……也可以吃完饭再去吧?”周雨说。

        “没那个时间了!”罗彬瀚不容置疑地喊道,然后就抓起自己的手机冲出了房门。他发现自己一点也不为这些行为感到惭愧,要是他在高中开始早恋,老师和同学也一定什么都不会发现。

        等他逃到计程车上以后,弃人于危难的负罪感才稍稍升起。但他对自己辩解说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危难,因为周雨从来没意识好吃、难吃与致命之间的区别。他甚至模糊地想起曾经有一次周雨把滚烫的馄饨咽了下去,本人却浑然不觉。那本来会引起严重的事故,不过不知怎么周雨似乎没受什么损伤……那肯定是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了。一个人毁灭性的味觉品味竟能让他连冷热都分不清楚,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但罗彬瀚确信这件事肯定在现实里发生过一次,而不是出于他纯粹的臆想。也许是高中时代的事吧,因为他对那段青春时期的记忆多少有点混乱。

        “邪门。”他嘀咕着说,伸手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司机在后视镜里偷偷地观察他,或许是觉得这个以逃亡姿态钻进车里的人有点可疑。

        罗彬瀚冲他露出笑容,说:“我发现自己近来有点记忆力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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