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表店已被整个替换。这是一个长方形的宽敞房间,装修以华丽热烈的金红配色为主,内部充斥大幅花织的真丝毛毯和壁挂。房间正中央是一张长长的餐桌,周遭摆满了金架的扶手椅。这似乎是一间豪宅内的小型宴厅。

        周雨低头看了看脚下的丝毯。他不懂得辨识织物价值,但能判断出毯面很新,没有一点脏污迹象。毯上的图案多是家畜、田野与村女。

        “在我的故乡有这么一句话,一条好毯子比黄金更宝贵。”

        奥斯尔穿着一身银灰色的西装,从房间的那头轻快地走来,皮鞋轻轻踩踏着丝毯,动作甚至有点像蹦跳。那身西装的样式相当现代,与整个宴厅的风格颇不搭调。

        宴厅古怪的主人将双手插在西装口袋里,低头打量了一会儿丝毯。突然间,他吹着口哨,从角落里拾出一条织着众多禽鸟的小小丝毯来。

        “哦,看,天鹅。”他咏叹似的说,用手展开毯子,兴趣盎然地盯着毯上的图案,“忠贞的鸟儿,爱情的鸟儿……诗人都说鸟类的爱情比人更忠诚。”

        “……你是在和我说话吗?”

        “自然,漂亮的小姑娘。我还能跟谁说话呢?”

        周雨后知后觉地看向周围。红叶和蔡绩竟然并不在这个空间内。此刻在奥斯尔面前的仅有他一人。他没有说话,将手插入衣袋内。

        看到他的动作,奥斯尔快活地咧咧嘴,发出一记长长的嘘声。

        “放松,放松,女士,放松!唉,我可没打算干什么。让我们继续天鹅的话题……诗人们说鸟类比人更忠贞于爱情,很遗憾,这是纯粹的谎言。我自己养过一阵儿天鹅,总共十对,开始的时候他们两两结伴,从不分离,就像传说中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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