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一转,地面拍摄,记者男性,穿着显眼的新闻记者背心,只有眼白和牙齿是白的。
猜一猜,那摄像大哥估计也是一样滴。
这组哥们胆子够大,地面拍摄,而就在一两百米外正在发生激烈枪战!
镜头拉近,四周是不少被点燃的两层店铺,一名亚裔青年手里端着支霰弹枪,以一个邮筒为掩体,守在一间金铺门口。
就像打僵尸一般,面对一群拿枪边走边射的非裔暴徒毫不惧色,不时直起身一枪干倒一个!
一起看电视的关兴权说了句:“这人当过兵,只要别被包抄,那些暴徒想抢金店就是去送死。”
镜头一直对着那边的枪战,十几二十个暴徒手里的手枪射出的子弹将亚裔青年身后的建筑玻璃、墙面打得稀烂,邮筒上偶尔有火星冒出,看着电视都有点错觉这丫是以为在玩嘻哈呢?
邮筒后边这位可不赔你玩嘻哈,他身后的金铺估计就是他的一切,打完霰弹枪内的五发子弹,来不及装弹,从腰上拔出支都已经上膛的手枪。
貌似应该是1911,探头一枪放倒个十多米外的黑人壮汉!
这时镜头微微后拉、放大,暴徒们居然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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