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5岁的顾朝朝成了一名作家,她因一本名叫《思暮朝朝》的书而一举成名。

        那一年,她因为签售会,而回到了那座无名小城。

        她一直都记得,有那么一个人在这座城,问她:“你是顾朝朝?”

        还是那个人,会温柔地喊她:“朝朝。”

        依然是那个人,曾经坚定地告诉她:“我一辈子也不会离开你。”

        顾朝朝,一直都思念一个叫萧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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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源自我当时做的梦,也就是文中顾朝朝做的那个噩梦,因为太过悲伤所以只能BE,不是我为,这个故事可能想表达的是一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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