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和一开始的料想一样,对于这种没有什么大影响的小打小闹,是不会影响常沁成功进组。

        虽然说是要商议片酬,但实际上也只是给出一个区间让她自己选定一个最终价,但都不算很高,一部剧全部戏份演完加上来,也就才赚个三四十万,连叶韵儿出演一集的片酬的零头算不上。

        常沁还是应了下来,但同时还提了一些要求——

        第一,必须配备房车和司机,质量不能比普遍的要差,如果不满意随时提出更换,而且因此多出来的费用由剧方全权负责,不能算在她的承担责任上。

        第二,酒店由她自己来定,,开机后直到杀青那天,她以及她助理的衣食住行费用也全都算在剧组开支上,她自己不承担,也不能算在片酬之中。

        第三,该有的假期必须有,她不一定请,但不能没有。

        第四,就目前定好的所有戏份,拍戏期间调整增减不得超过全部的百分之五,减少戏份不会退钱,但增戏份的片酬需要另算,同时播出后戏份量不能与拍摄后相差超过百分之十。

        第五,保证拍摄期间她的人身安全,如果她感觉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她随时能中断合约并不用赔款。

        ……

        看着这几条增加的附加条款,樊丹脸上的肌肉明显抽搐了几下,看着常沁的眼神也闪过一丝狠厉。

        但随之他露出一个很和善的笑容,咬咬牙应下了这几点新增条款,并且法务部当即把这几个输进合同之中。

        看了一眼法务部的律师很迅疾的打字手速,常沁看似不经意地再提醒道:“可别搞小动作,我可是会一条条看过去的,如果合同不合规或者压根就没有法律效益,我就权当合同无效拒绝参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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