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条款上陆泽很好说话,完全同意了李西的要求。股权只出让10%,融资六百万,投资人的一票否决权限定在对投资人利益有重大损害的事项范围之内。这意味着,陆泽不会干涉公司具体事务决策,给李西很大的自由。
介于陆泽的爽快,李西也投桃报李。对于意向书中,公司遇破产清算或收购时,投资人优先清算权的清算比例,她便没有过多讨论。
但其他几项,如增资权,赎回权,强制出售权,这些只对投资人有好处的条款,李西没有客气,尽全力说服陆泽放弃。
陆泽拒绝放弃,她便要加上对自己有利的条款。
经过好几回合的谈判,两人终于达成了共识,在意向书上签上了各自的名字。
投资意向协议书的签订,并不意味着融资成功,只是投资人表明有投资意向而已,接下来投资人会展开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之后,投资人会最终决定投还是不投,钱没有到账就有反悔的可能。
尽职调查包括业务调查、市场调查、财务调查、法律调查等,李西只需要配合就好。
“合作愉快。”李西伸出了手,对于陆泽这个投资人,她很满意。
陆泽伸出了手,李西的专业和爽利,让他很有好感。
两人其乐融融的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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